在重点任务上,《规划》提出将从六个方面推动装配式建筑落地实施,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
1.协同绿色建筑立法,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应用
结合绿色建筑立法,出台襄阳市装配式建筑管控措施,明确各市、区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管、生态环境、财政、科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建立装配式建筑回访制度,深入了解装配式建筑运行维护情况,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思问题、杜绝问题。
2.扩大装配式建筑覆盖范围,提升装配式建筑面积
自2021年起,所有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和新建保障性住房、还建房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新开工住宅应用面积达到30%以上。
襄阳东津新镇安置房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3.统一装配式建筑标准,提高绿色建材使用比例
制定襄阳市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材应用相关的地方技术规定、计算细则等,统一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式,逐步提高绿色建材使用比例,推动襄阳市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材应用的发展。制定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施工质量管理文件,构建覆盖设计、构件生产、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促进装配式建筑的落地实施。
自2021年起,全市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用比例达50%以上。逐步提高襄阳市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6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用比例达70%以上。
4.培育装配式建筑构件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完善全产业链
完善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材相关产业链,创建装配式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立标准化生产模式,确保工程质量。持续孵化装配式建筑构件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培育或引进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材相关企业,完善相关产业链,支撑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一方面,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离不开装配式构件,如PC构件、钢构件、板材、木结构、市政构件等相关装配式构件,配套构件的完善是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基础;另一方面,装配式建筑的推进也会直接扩大配套构件的需求,刺激配套构件的自我完善。
5.完善新型墙体建材推广应用渠道,提高建材产品质量
严格执行《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依托现有建筑节能与“禁实”举报热线电话,进一步巩固12个乡镇的“禁实”成果,有计划的扩大“禁实”覆盖范围。加强监督管理和抽检抽查,防止反弹。大力发展加气混凝土制品、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新型节能环保建材,推广应用墙体自保温建筑节能结构体系。加强建材利废、再利用、可再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制定襄阳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审查合格名单。
6.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进程,持续扩大磷石膏消纳能力
结合《襄阳市政府关于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意见》(襄政办发〔2019〕10号)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从磷化工全产业链前端、中端、末端共同发力,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系统治理,坚持集群化布局、绿色化转型、高端化发展道路。从生产方式、销售渠道、金融支持等多方面巩固已建项目、在建项目的产能和消纳能力。加快推进拟建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打造磷石膏综合利用行业产业链,推广磷石膏成熟技术。结合产学研创新模式,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高附加值产品及生产设备研制,形成体系科学、模式创新、技术成熟的磷石膏新型建材基地。加强磷石膏产品在建筑领域的多项利用,加强磷石膏墙材、磷石膏装饰材料、磷石膏水泥、磷石膏纸面石膏板、磷石膏自流平地面的推广应用,扩大磷石膏产品的消纳应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