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行业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提升建筑业管理能力。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力争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中部第一,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900万平方米。
一、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一)集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按照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开展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捡查,重点查处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注册结构师、注册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挂证”清理专项工作。加大企业合法清出力度,大力开展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整顿,完善工程监理管理体系,提高工程监理行业对工程质量保障水平。
(二)深化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
推进一体化平台全面升级改造和信息化管理应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监管”模式,实现建筑施工、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应用全覆盖。完善行业统计模块,强化数据报送与分析,加强行业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接住建部数据库。
(三)加强产业工人培育与管理。
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各市州实现数据全对接,完成省级实名制数据与住建部平台对接。制定实施产业工人发展五年规划,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升级。
(四)积极稳妥做好清欠维稳工作。
扎实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隐患排查、督查。对在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深入调查处理,并及时曝光,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坚决保障农民工权益。
(五)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的部署,纵深掘进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要求,在线索摸排、行业治乱、长效常治三个方面持续发力,重拳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行业领域乱象,为持续优化我省建筑工程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工程总承包。
完善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招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等配套制度。支持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促进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政府投资工程为突破点,推进实施一批示范工程项目。
(二)推进装配式建筑。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钢结构装配式现代住宅建设试点,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推动建造方式转型。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强监管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三支队伍”培训。
(三)支持企业走出去。
大力支持企业统筹国内国际建筑市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搭建企业“走出去”合作平台,发挥“建筑业产业战略联盟”平台作用,建立湖北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战略合作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省厅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活动,加快推进湖北建筑业“走出去”发展。
(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
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出台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办法,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供给质量和能力提升。
(五)支持“武汉设计之都”建设。
全力支持武汉市建设“设计之都”开展的各项活动,支持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参与2020年“武汉设计之都”建设。将武汉市“设计之都”建设成果辐射带动城市群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推动城市群勘察设计一体化。
三、提高服务企业质量
(一)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减轻对企业受疫情灾害的影响。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大力推进建筑业企业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者工程保证保险替代工程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二)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建筑业。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持续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的应用推广工作,引导企业主动应用新技术、积极创新技术,不断提升工程建造品质。研究制定《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BIM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管理、运营维护全过程BIM应用,完善BIM应用制度体系建设。
四、强化行业发展研究
深入开展湖北建筑业“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评估及“十四五”规划战略研究。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保持湖北省建筑业发展在全国的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