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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开征集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专家组成员
2021-08-25  来源: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阅读:

【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和《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8月18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征集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专家组成员的通知》。公开征集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相关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从事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相关政策理论研究、创新技术应用和生产施工实践的专家。

专家组成员暂定10—15人,其中组长1名,副组长2名。专家组成员任期2年。

二、申请条件

专家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二)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研究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15年以上;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拥有发明专利,或参加过国家、省部级重大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五)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六)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有代表性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课题)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三)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专家成员候选人填写《湖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专家组成员申请表》(见附件)。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单位公章需一致。

(三)申请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1年9月3日前,提交至湖北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质量与安全监管处,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我厅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专家组成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建筑事业中心质安处 谢世平

联系电话:87824539

电子邮箱:jzsyzx@hbszjt.net.cn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78号省建筑事业中心
 

附件:湖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专家组成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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